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2024〕18号)要求,结合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工作,高新区组织对重量超过80吨不可解体物品的生产企业、三类大件货物生产企业及销售使用单位进行排查。经排查,确定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
高新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27日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2024〕18号)要求,结合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工作,高新区组织对重量超过80吨不可解体物品的生产企业、三类大件货物生产企业及销售使用单位进行排查。经排查,确定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
高新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