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网民提交的申请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复,请各位网民注意以下事项:
1、依申请公开主要受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九、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2、网民关于建议、咨询、投诉等方面的留言,请直接到"领导信箱"栏目。
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说明: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镇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根据《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