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现将镇江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enjiang.gov.cn/xxgk/ztzl/zjgxq/)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552686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镇江高新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及时宣贯《条例》内容,领会文件精神,促进各相关部门提高重视,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予以审核把关。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新闻452条,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预决算等信息共35条。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到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件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其他信息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85 |
减少1068件 |
3217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件 |
增加25件 |
34件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6件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1 |
2362.3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4 |
4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稳定;二是部分经办人员主动意识不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社会效果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高新区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梳理细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有序有效;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内部交流学习等方式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