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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现将镇江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enjiang.gov.cn/xxgk/ztzl/zjgxq/)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552686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镇江高新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及时宣贯《条例》内容,领会文件精神,促进各相关部门提高重视,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予以审核把关。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新闻452条,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预决算等信息共35条。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到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件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其他信息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5

减少1068件

3217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件

增加25件

34件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6件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1

2362.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4

4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稳定;二是部分经办人员主动意识不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社会效果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高新区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梳理细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有序有效;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内部交流学习等方式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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